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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深化纪法宣传警示教育,做好“宣教月”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年09月22日 09:08  点击数:[]

各党总支、院属各单位(部门):

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后续活动落地见效,现将开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——《权力之刃滥用成殇》

(一)观看时间地点和人员:

1.第一组:

观看时间:2020年9月23日下午16:00

观看地点:学术报告厅

观看人员:全体院领导、党政群团机构和教辅机构的中层干部、从事管理的人员

2.第二组:

观看时间:2020年9月25日下午16:00

观看地点:学术报告厅

观看人员:教学机构的中层干部、办公室主任、办公室副主任、教学干事、办事员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教研室副主任和教师党员

(二)学用要求:

1.结合警示教育片中揭示的问题,各单位(部门)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查找本单位(部门)在管理、监督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,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制度,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。

2.通过开展观后讨论,每个单位(部门)撰写一份心得体会,心得体会纸质版于9月29日交到纪委办公室。

二、抓好《警示录(2020年度)》学用工作

(一)发放范围:全体院领导

(二)学用要求:请全体院领导认真学习《警示录》,并在回执单上撰写读后感。

三、组织开展“楚韵清风”党纪法规知识测试

(一)测试对象:

1.全体院领导

2.全体中层干部

3.党政群团机构和教辅机构的从事管理的人员

4.教学机构的办公室主任、办公室副主任、教学干事、办事员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教研室副主任

5.全体教职工党员

(二)测试内容: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、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(第三卷)、党章党规党纪、宪法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。

(三)测试形式:测试以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。参试人员可通过省纪委监委网站及客户端、长江云客户端登录,也可通过微信扫码、地址链接分享进入“楚韵清风”党纪法规测试平台。

(四)测试时间:9月21——10月10日。

(五)测试要求:各单位(部门)负责督促、统计本单位(部门)参加测试人员,确保参试人员无遗漏,其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。

四、组织参观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(洪山监狱)

(一)参加人员:全体院领导,各单位(部门)党政主要负责人,各党总支纪检委员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招生就业指导处、后勤基建管理处部门纪检员。

(二)参观时间:另行通知。

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 纪委办

2020年9月21日

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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